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三人社专技〔2019〕1号)和《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现就做好2019年度我院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和将来需要参加职称评聘的全体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
二、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必修课为包括“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乡村振兴助力精准扶贫”、“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等专题系列课程。公需科目选修课程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内容,由远程网络学习平台提供免费课程,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个人需求自主选学。
专业科目由院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科研生产、发展战略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自身发展需要确定。
三、组织方式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采取网络教育形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在网络学习平台学习。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依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采取面授或网络学习的形式具体实施,也可采取专题培训、高级研修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急需紧缺人才的培训,培训学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四、学时登记
自2018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以在线学习为主,面授方式为辅,缓解工学矛盾,专业技术人员登陆门三峡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mxzj.ghlearning.com/)进行学习。
(一)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一年为一个学时周期,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当年学时超出90学时的,超出部分不记入下一年度学时。
(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登记学时。公需科目在网上参加学习的,可自动登记学时;参加面授培训、研修班、学术讲座、新技术推广等各类继续教育活动的,按市人社局备案或认定学时进行登记。
五、有关要求
(一)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之一,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参与当年度单位评先评优。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网络在线学习为主,面授方式为辅,专业技术人员登陆三门峡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学习,网络学习已上线开通。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进行学时申报,于11月31日前按继续教育学时审验程序完成年度审核,打印电子证书。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底为数据年终结转期和继续教育基地教学内容更新期,届时不办理学习、审核业务。本年度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职称申报前完成审核。
(三)根据个人最新的学历、职称信息在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平台对个人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四)以部门为单位对需要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统计,于6月6日前将《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报人事处。
附件:
1.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申报类型需提交相关材料说明
2.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及学时折算办法
3. 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汇总表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