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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门峡市2020年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05-20 10:14  

各院部、各部门:

按照上级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开展我院2020年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基本程序

根据《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省级高层次人才申报受理和认定结果报送审核工作。

(一)提出申请。个人提出认定申请,填写《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审核认定。学院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其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公示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等部门开展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

(三)人选公示。人选层次确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资格审核。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人选名单、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公示材料等一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

二、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

(一)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

(六)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七)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等;

(八)以主管单位名义出具的推荐报告(加盖公章);

(九)公示材料(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高层次人才认定受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邮箱)。

通过资源共享等渠道能够认定其身份的高层次人才,不再要求提供第(三)至第(七)项相关佐证材料;对通过资源共享等渠道无法核实身份的高层次人才,按需要追加相应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两份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三、受理申请时间、地点

时间:61日前

地址:人事处312办公室


附件【高层次人才认定受理登记表.xlsx已下载
附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docx已下载
附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docx已下载
附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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