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要求,为确保我院2023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和对象
我院正式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校职称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 彤
第一副组长:颉潭成
常务副组长:高超杰
副 组 长:张雪冰 彭 博 杜爱民 黄世谋 万 平
员 莹 马旭东 李启松 李赞祥 侯玲玲
成 员:权海林 何超飞 王静宇 关雪平 翟艳辉
武应锋 王卫星 陈 玮 苑玉洁 马 彦
仲 惟 范楷栋 孟 媛 柴少锋 倪玲玲
刘春喜 马建明 席仁义 孟昭阳 赵立新
霍海波 张占伟 陈桂芳 秦 冲 辛 峰
候 枫 任安忠 曲 扬 张 弛 吕 帆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权海林同志兼任。
三、申报评审政策
(一)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
自然科研系列(含实验)中高级职称、统计系列高级职称、审计系列高级职称、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工程系列网信专业中高级职称、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公证员职称、干部学院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按2023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艺术系列、技工院校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2023年度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并行一年执行,2024年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其他系列(专业)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查询下载。
(二)关于职称申报的学历问题
各职称系列对申报人学历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按学历破格申报。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相近专业转换职称系列的,不再转评,可按申报专业业绩要求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别职称。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三)关于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职称问题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 〔2021〕7号)规定,博士研究生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直接初定中级职称。
(四)关于申报评审条件问题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该政策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
(五)关于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问题
符合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或者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申报条件按照《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执行。符合我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申报条件(三)不占单位结构比例申报的人员,参加我省相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参加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高级职称。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0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可单独申报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具体工作安排另作通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总量控制原则,单独组织考核认定,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单列岗位聘任。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个人写出申请(《河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简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资格审核表》及《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推荐量化积分表》)并将有关业绩材料报送至相应部门进行审核。
(二)资格审核
依据上级及《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量化考核方案(修订稿)》(三职院字〔2020〕39号)等有关规定,各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教学业绩、科研业绩、任职年限等项目进行审核。
1.各院部、各部门坚持把师德师风放在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将师德师风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对师德师风实行“零容忍”,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实行“一票否决”。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核,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2.教务处对照评审条件,负责对申请人的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奖惩情况等项目的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3.科研处对照评审条件,负责对申请人的教科研成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4.人事处对照评审条件,负责对申请人的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等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由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最终来确定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人员名单。
(三)量化考核
实行分工负责制,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推荐量化积分表》的相关栏目签名以示负责。
1.所在院部、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等进行考核。
2.教务处对参评人从事专业技术的工作数量、质量、效果等审核作出责任保证。
3.科研处对参评人的论文、论著、科研(技术)成果档次等审核作出责任保证。
4.人事处对参评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经历、奖励情况等审核作出责任保证。
(四)材料展示
所有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证件等进行审核并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未经展示的材料,不得上报。涉密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方可申报。
(五)按照上级批复的职称职数,经学院研究确定上报推荐人员,并在全院范围内对量化考核得分排序进行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确定上报推荐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五、申报审核流程
(一)关于网上申报问题
2023年我省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个人账号创建。用人单位账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账号。
(二)个人账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账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忘记密码可向用人单位申请重置密码,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严禁涉密。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资格审核流程。2023年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六、个人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二)经单位审核后,《河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简表》盖章后复印,并根据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提交。
(三)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答辩的人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四)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在材料上传完成后,不再接受补充。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五)完善诚信承诺制度。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所在部门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者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所在部门承诺:“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的人选为本部门职工,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七、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条件
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以规则和制度作为行为准则,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条件以及《省人社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量化考核方案(修订稿)》进行申报推荐和组织评审,确保评审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加强监督管理
申报人、申报单位要依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22﹞6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把好政治关、学术关、道德关、纪律关,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申报人所在院部、部门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的各项业绩条件进行审核,在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等方面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切实履行审核推荐责任,做到谁签字、谁负责。
八、其他事项
(一)关于转换系列申报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职称。转岗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也予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二)采稿通知单和证明一律不予计算量化考核分值。
(三)所有取得职称资格人员,在学校有空岗的情况下择优聘任,无岗不聘。
附件:1.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资格审核表(教师系列)
2.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资格审核表(辅系列)
3.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简表
4.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推荐量化积分表
5. 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