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5〕181号)精神,现就我院河南省教育厅2025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名额
(一)选拔对象:
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入选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主要推荐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二)选拔名额:
河南省教育厅分配我院推荐学术技术带头人1名。各部门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照职称量化考核办法对申请人行进业绩得分排序,学院研究后择优上报推荐人选。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高校推荐人选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成果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推荐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申报、部门推荐、校内评议、公示等程序,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人选
四、报送材料
1.所在部门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2.部门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3.候选人相关业绩清单及佐证复印件。
四、时间要求:
请务必于7月1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有关材料报送办公楼312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人事处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