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
通 知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和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开展202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加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的对象,为长期在第一线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教学科研、教学管理的在岗人员。
申报人员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满足《实施意见》相应评审条件。
在推荐过程中,注重向教学教研一线人员倾斜,注重向“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倾斜,违反师德师风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因此受到处罚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作为推荐候选人。
完善青年人才发现机制。45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并符合《实施意见》评审条件的青年人才,可不受分配指标限制,按行政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直接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开辟绿色通道。
凡担任教育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实施意见》评审条件和本地本部门申报名额限制:
(1)本人入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或教练组。
(2)本人或者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奖牌。
(3)本人或者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
(4)担任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裁判长或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总裁判长。
(5)担任院(校)级主要领导期间,带领所在单位人员在世界技能大赛获得奖牌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金牌。
上述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确定推荐候选人,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相应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推荐候选人的业绩材料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评选管理系统”(http://xbgl.hrss.henan.gov.cn:8091/login)进行无纸化申报。因系统暂未开通,待系统正常使用后另行通知。
(二)请于7月14日前提交《实施意见》的规定相关材料。
附件: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实施意见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