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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教师节评优表先工作的通知
2022-08-16 16:49  


各院部、各部门:

学院决定在第38个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为我院各项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我院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一年以上的,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推荐为优秀教师者必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

二、表彰名额

按教职工总数的10%推荐表彰,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教师节评优表先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条件

1.坚持把师德师风放在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将师德师风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对师德师风实行“零容忍”,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实行“一票否决”;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违法违纪问题;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4.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5.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本学年受到纪律处分者一律不得申报。

四、推荐程序和要求

1.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2.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考核,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部门产生的候选名单在公示并无异议后上报。

3.各部门务必于826日前将本部门的推荐名单和推荐人选的申请表报人事处312





202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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