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学院开展2025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问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在编在岗人员。不推荐评选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以及国家级、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曾获得省级教育系统先进(优秀)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等同类型表彰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二)推荐名额
各院部:可从“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三类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各推荐1名;
各部门:可推荐1名“先进教育工作者”;
拟推荐先进个人进行差额评选,请各院部、各部门择优推荐。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因时间紧,请各院部、各部门务必于今天(6月13日)下午15:30时前将拟推荐人选基本情表报人事处312,电子稿发人事处邮箱。
附件:
1. 表彰文件
2. 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2025年6月13日